- 发布日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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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金可可主持会议,戴骅主任,宋嘉禾、潘敏、顾耀军、赵剑峰副主任及委员共27人出席。副区长赵永尊,区法院院长徐世亮,区监察委员会、区检察院检察长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报告后,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共进行了七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情况报告及区人大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数字化转型赋能长宁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相关调研报告;
六、审议和通过《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宁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修订稿);
七、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